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教務處工作職責
教務處是學校教學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主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負責學校教學的宏觀管理、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教務處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擬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提出專業設置或調整方案;參與研究教學業務經費的預算。
(二)參與研究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參與制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三)組織制定各專業的教學計劃、各門課程的教學大綱、教學文件和有關教學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組織論證、實施、指導、檢查、調控;研究并解決教學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審核各學院的授課計劃和主講教師人選,掌握教學日程。
(四)負責編制學校學年學歷。
(五)組織部署學生學業成績的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學生計算機等級考試、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等各類等級考試。
(六)組織部署考試題庫、卷庫的建設及管理工作。
(七)負責學生的成績、學位、學籍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校的教學安排、調度;負責全校教室、實驗室等教學資源的調度和安排;建立并維持正常穩定的教學秩序。
(九)負責全校實驗室建設和實驗教學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學生的教學實習、畢業實習、技能訓練,做好實踐基地建設工作。
(十)做好各教學實驗儀器設備購置計劃的審查工作。
(十一)負責師資培訓工作,制定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及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二)組織教材、教學參考書的編寫和出版教材的審定工作。審定各教學單位的教材建設計劃。
(十三)組織教育科研課題立項、推薦申報、管理、結題驗收、評審、推廣、向上級申報評獎等工作,做好教育科研成果統計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教學及教學管理各環節質量標準,并按標準進行教學各環節的質量評價。
(十五)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全面了解教學情況,加強教學信息反饋過程的管理,重視教學信息的采集、統計和管理,提出改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