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多媒體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14-05-02 22:40:28 作者: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教務處 來源: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教務處 瀏覽次數:
(一)教師必須通過培訓方可使用多媒體設備上課。
(二)多媒體設備的鑰匙卡放在教學樓的門衛室,門衛必須妥善保管,如果因鑰匙卡丟失造成多媒體設備損壞或丟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門衛罰款、賠償損失等處理。
(三)需要使用多媒體上課的教師上課前到教學樓門衛室領取鑰匙卡,課后要將設備電源關閉、鎖好設備,檢查無誤后將鑰匙卡交回門衛室,并如實填寫《多媒體設備使用登記表》。
(四)除任課教師外,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多媒體設備,如確需使用,須經教務處批準,方可使用。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五)因教師或學生責任造成多媒體設備損壞者,按價賠償。
(六)禁止傳播各類不良有害信息。
(七)教師上課時如發現多媒體設備出現故障必須作好記錄,由門衛上報教務處。隱瞞未報者,一經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門衛應經常巡視,發現學生私自使用多媒體,應及時制止,并上報教務處,否則門衛負有連帶責任。
(九)門衛負責檢查多媒體教室門窗是否關好、設備是否完好,確保設備不丟失、不損壞,如發現異常情況須立即上報教務處、保衛處。如因門衛工作失職造成設備損壞、丟失的按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