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校區教室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14-05-02 22:41:11 作者: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教務處 來源: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教務處 瀏覽次數:
(一)學校所有教室由教務處統一掌管和分配。
(二)教室只供學生上課、自習和學術活動用。
(三)教室內的桌、椅要保持清潔、完好,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
(四)教學樓內應當保持安靜。禁止在教室內、走廊大聲喧嘩、打鬧、玩球、摔跤。
(五)禁止在教室內吃帶皮的東西和亂扔碎紙,禁止在室內吐痰。
(六)對有毀壞教室內設施者,除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外,應當視其情節賠償損失。
(七)教學樓內管理人員應當認真負責,按學校規定的時間開關公用燈。熄燈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嚴。
(八)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教室時,須經教務處批準方可使用。借用單位或個人應對室內設備和衛生負責。并根據借用時間征收管理費,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借用。
(九)教務處定期檢查樓內設施和教室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