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學生考場規則
1.考生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考場,服從監考教師的座位安排,不得私自串座;
2.遲到三十分鐘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取消考試資格;
3.考試開始30分鐘后方可交卷,未經監考教師同意不得擅自離開考場;
4.考生有事應舉手向監考教師示意,不得擅自離開座位或詢問其他同學;
5.考生不準在考場內大聲喧嘩,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必須保持考場安靜;
6.考生進入考場,除鋼筆、鉛筆、橡皮等考試必需的文具外,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以及電子書籍、無線通訊設備等;
7.考生坐好后,必須把考試證(卡)、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備監考教師檢查核對;
8.答題前應先將考生本人基本信息和其它考試規定信息填寫在答題卡或答題紙指定位置,指定區域外不得做任何標記;
9.考生使用答題紙答題時,除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書寫答案,要求字跡工整清楚;
10.考生使用標準答題卡答題時,答案必須用2B鉛筆按要求填涂在標準答題卡規定位置上,答案做在試卷上的一律無效,標準答題卡必須保持平整;
11.不準交換試卷、答題紙或答題卡,不準互相抄襲、傳遞紙條,不允許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不準為其他人舞弊提供任何條件,不準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紙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
12.考生必須聽從監考教師指揮,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擾監考教師的正常工作;
13.考試結束時,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試卷、答題紙及答題卡均不得帶出考場,監考教師核查試卷、答題紙及標準答題卡準確無誤后,宣布考生退出考場,方可離開;
14.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談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