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試卷評閱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14-04-30 15:06:21 作者: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教務處 來源: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教務處 瀏覽次數:
1.閱卷評分工作由教務處和學院統一領導,學院教學副院長組織實施,須嚴格把好評分、復核和登分的質量關,錯判率不得超過1%。
2.在閱卷期間,各教研室要成立閱卷小組,由教研室主任負責。采取分題、定人、流水作業的閱卷方式,非閱卷人員不得進入閱卷室。
3.閉卷考試課程實行網上閱卷,試卷掃描工作由教務處與課程所屬學院共同完成。
4.參加評卷教師必須認真學習、掌握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先進行預評,統一標準后正式評卷。
5.閱卷工作要在課程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完成。
6.教研室主任須隨機抽取10%樣本進行復查(網評試卷要回評)。發現錯判時,學院與教研室必須嚴肅查明原因,對確認在評分、登分等環節上有營私舞弊者,須如實報教務處,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7.任課教師須如實填寫試卷成績分析、考試小結,連同考試方案、雙向細目表、試卷評分標準及成績單于期末上交學院,統一報送教務處存檔。
8.閉卷考試試卷在評閱后直接由教務處進行電子存檔,平時的考核、測驗、報告和作業等由學院存檔。存放處要保持良好通風,防火、防潮、防盜措施健全,有專人管理,保存至學生畢業后一年。過保存期的試卷由教務處集中銷毀。